陕西省民政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19-00048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02-27

陕西省民政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9-02-27 1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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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我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年,陕西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取得切实效果。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入落实“五公开”要求,依托协同办公系统对对流转公文明确公开属性,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与公文同步拟定、同步审批(核)。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充实专业人才加入政务公开队伍,严格落实层级审核制度,实现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化规范化试点,印发《关于做好民政领域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定了民政领域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公开事项目录;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编制了陕西省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目录。   (二)推进主动公开常态化长效化。一是继续发发挥“陕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开主平台、主渠道作用,通过“民政要闻”、“通知公告”、“市县动态”等栏目第一时间主动公开省民政厅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政策以及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动态、工作信息2135条。二是积极利用陕西省民政厅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和推送相关新闻资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图解等信息962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836条,微博发布信息126)。三是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中国社会报等发布涉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有关新闻通稿、宣传报道293余篇。   (三)做好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在“陕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2018年厅本级及直属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内容包括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同时,在“陕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7年民政部补助地方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2018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学活动各县区资助名额分配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管理透明度。   (四)大力推进管理执行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在“陕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先后对陕西省民政厅2017年度拟撤销的54家社会组织、省级社会组织行政许可 35 项信息进行了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初审情况、《陕西省经营性公墓审批办法》征求意见、《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征求意见、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具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符合购买服务资格省级社会组织名录、拟推荐的第十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公示、拟推荐为全国殡葬服务专业人才对象公示、陕西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17年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拟推荐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对象公示等信息公开。   (五)稳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要求,规范有序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全年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委员提案62件(其中代表建议29件,政协提案33件),涉及养老、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调整、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代表、委员满意56件,基本满意6件,满意率100%,办理结果按要求及时报送录入了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系统,除涉及依法保密的内容外,其余回复内容全文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二、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   (一)政策解读更加有力。围绕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做好专题解读,先后组织对《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10余篇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热点问题做好新闻发布,组织举办或参与了3台新闻发布活动,4月3日,召开全省殡葬工作和清明节祭扫安排情况新闻通气会;11月8日,参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12月28日,参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新闻发布会。   (二)回应关切更加有力。高度重视回应社会关切和政务舆情应对工作,充分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研判,舆情处理妥善及时。运用舆情监测系统,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对涉及民政系统的舆情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全年累计编发舆情摘要28期。舆情事件发生后,采取主动发声、微信同步推送的方式,快速妥善处置。   (三)平台建设更加规范。积极推进”陕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栏目优化调整,开通社会组织查询、网上办事大厅等为民服务项目,增加网上服务功能。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优化运营陕西民政微博、微信,打造民政 “微服务”平台。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为群众了解信息、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渠道。切实加强平台发布内容管理,做到既让民政新闻宣传内容准确无误,又让形式编排群众喜闻乐见。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是大力推进事项目录化管理,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梳理民政领域省市县三级各类事项147项(行政许可项目54项、审核转报事项12项、备案事项7项,其他服务事项74项),省市县三级“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69项,实现省市县三级民政行政权力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和“陕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部门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网上办清单、马上办清单、就近办清单、一次办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多张清单。二是积极推进事项流程优化再造。按照“减材料、压时限、降收费”原则,对社会组织管理、建立经营性公墓许可、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等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和“陕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对外了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及常见问题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深入推进民政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出台《陕西省民政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民政与住建、国土等部门开展常态化数据交换,实现共享共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受理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网络申请16件,信函申请11件,当面申请1件。从申请内容来看,优抚安置等民生政策是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涉及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等内容的申请数量继续保持平稳。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部分公开)的25件,占89%;答复“不予公开”的0件。另外,答复“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占3%;答复“信息不存在”的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件,占7%。   五、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8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信息公开内容仍需不断丰富和细化,公开方式、内容仍需不断拓展等。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完善制度规范,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解读回应。围绕中心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着力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三是抓好政民互动。全面落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创新民政系统网站和新媒体运营管理,探索政民互动新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到达率、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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