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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明祭扫安排
发布日期:2021-04-01 15:03   来源:   作者: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3月31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清明节祭扫安排和殡葬工作情况通报会”,同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祭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其中,将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

一、各地将按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 明确是否开放现场祭扫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介绍,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疫情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结合疫情风险等级研究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明确是否开放、如何开放现场祭扫服务等具体举措,经市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对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祭扫人员扫健康码、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防护防控措施。暂停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

二、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免费代为祭扫

要求各地要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祭扫服务机构要积极创建“无烟陵园”,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禁止焚烧冥币、香烛和燃放烟花鞭炮等行为,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

同时,要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清明节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重温家训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要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免费代为祭扫,提供敬献鲜花等服务。”郭惠敏介绍说。

三、严格落实相关服务操作标准 规范殡葬收费行为

要重点做好节日期间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防拥挤踩踏、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适度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

在做好祭扫服务的同时,要加强常规殡葬服务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服务操作标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问题。加大对非法公墓、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治理水平。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等行为的,报请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

一旦出现疫情,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在卫生健康或应对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指导下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省民政厅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3日至5日)安排专人值班,加强清明节期间各地信息收集报送,指导各地做好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电话029-63917572),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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