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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18:04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各设区市民政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财政局,韩城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彩票工作的批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2021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全省城乡低保家庭和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以及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大学新生。

二、 资助标准及人数

省本级福彩公益金一次性资助今年被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困难家庭大学新生4200名。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3200名,每人5000元;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1000名,每人4000元。资金共计2000万元。

三、 资助对象及条件

受资助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省城市及农村低保户家庭的大学新生。

(二)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家庭大学新生。

(三)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被录取的全部大学新生。

(四)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不再作为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

四、 申报审核程序

(一)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个人可携带身份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明向当地乡镇(街办)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陕西民政网或陕西福彩网下载。

(二)乡镇(街办)审核公示后,报县(市、区)民政局。

(三)县(市、区)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财政局。

(四)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对上报的资助对象审定后,将《申请表》(附件2)、《申请汇总表》(附件3)分别上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五、 活动要求

1.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及时拨付资金。各级民政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积极沟通,确保将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2. 各市在分配名额时,依据国家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向原深度贫困县进行适度倾斜。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审查把关,严禁优亲厚友,确保此项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让真正的困难家庭得到资助。

3. 各地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以无接触发放为主,现场慰问为辅,有条件的可组织小范围的现场慰问。

4. 省民政厅及驻厅纪检监察组将择机对各市资助的困难家庭大学新生进行抽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

5. 各地应充分利用此次活动契机,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使公益资助活动广为周知。

6. 各县级民政部门要在发放资助后及时填写《资助发放登记表》(附件4),盖章后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并于9月30日前分别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

联系电话:省民政厅  吴婷:  029-68742256

省财政厅  简红仓:029-87623005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 8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