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索引号: SXMZ/2010-009126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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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11-0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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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1-01 15:10   来源:陕西民政厅   作者:   发布机构:陕西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2010年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民政部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为推进全省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认真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学习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遵守《廉政准则》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二、继续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民生八大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

  查。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救助管理站项目、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项目、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国家级重点烈士陵园维修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继续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资金分配、下拨进度、报表制度、基层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救灾捐赠资金使用反馈工作指导。

  三、不断完善和创新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和创新制度。一是下发《陕西省民政项目建设督察试行办法》,不断完善民政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主动公开,认真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推进内部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对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积极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三是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推进村务公开内容细化、形式规范化,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村务公开不全面、不真实的问题。四是加强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试点,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继续规范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乱收费社会组织的执法查处力度。五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现有的财务制度。加大对厅直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继续检查部分厅直单位财务管理使用情况。不断完善有关制度。

  四、全面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深入贯彻《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全面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命名第一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做好工作。继续推进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落实好《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单位”活动的通知》,切实解决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含城乡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五保救助和社会捐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充分发挥“秦风热线”和民政信息网的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基本权益得到维护,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逐一登记、认真核查,实名举报要给予答复,认真负责对待群众的反映和诉求。严查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款、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行为。经查确属违规、违纪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加强对受理信访举报件的分析研究。

  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素质

  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今年对各市民政部门及厅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