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索引号: SXMZ/2011-009132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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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1-02-15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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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2-15 14:40   来源:陕西民政   作者:   发布机构:陕西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一年。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着力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全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一)学习传达十七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第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对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在重大问题上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确保民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突出科学管理,加强对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7•18”、“7•23”洪涝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省财政等部门组成检查组赴灾区督促检查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严格落实《陕西省救灾物资管理发放流程》、《陕西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洪涝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西省基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基层救灾资金发放的规范化,不断完善救灾资金监管机制。

  2、加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手段,规范各项社会救助管理。认真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救助标准依法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运用互联网技术,完善工作手段,逐步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动态监控系统,对申请、审核、审批等救助工作过程实施动态监控,防止徇私舞弊、错保、漏保与骗保现象的发生。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抽查,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和问责机制。

  3、加强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重点抽查,开展优抚医院管理和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调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优抚安置工作。

  4.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突出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彩票发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规程。落实公益金使用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相关文件,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通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民政干部职工各类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陕西民政门户网站及报刊等媒体阵地作用。加强反腐倡廉信息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内容和方式。加强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落实“五个一”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确保村两委会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加大基层案件查处和问责力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

  四、加强民政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执法监察,今年重点要做好灾后重建资金、物资和“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认真研究提出民政系统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民政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对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民生方面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认真落实《陕西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贪污、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确保各项为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大纠风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对民政基层窗口单位执行行业服务规范化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民政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对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检查指导,促使在2010年基础上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

  五、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好《民政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按照省纪委提出的把今年作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落实年”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和落实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约束机制。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扩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透明度,简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程序,接受社会监督,提供便民、优质服务。四是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民政厅部门采购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民政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厅机关、厅直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今年对部分厅直单位财务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是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加快民政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努力建设“阳光民政”。六是认真做好推进“难点村”治理和村务公开牵头工作。七是做好全省第八次村两委会换届工作。八是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继续做好廉政文化进社区的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九是探索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十是加强殡葬行业作风建设,清明节期间(3月15日至4月15日),开展殡葬系统 “讲诚信、促服务、创示范”行风建设月活动。

  六、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认真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以查处群众署名举报的特别是涉及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救灾募捐、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金、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腐败现象,在严肃执纪的同时,要加大组织处理力度。要严格招标程序,严肃招标纪律。

  七、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素质

  一是认真落实省纪委的各项培训计划,及时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二是召开一次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交流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三是围绕廉政风险防范、责任制落实等有关内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