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912.34万元,较上年减少61.74万元,同比下降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万元,公务接待费9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33万元,与上年持平,零增长。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0.83%。下降原因主要为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每辆车实行单车核算制度。
3、公务接待费9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同比下降0.55%。减少原因主要为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从严制定审批流程,以及接待批次、人员减少。
4、会议费217.17万元,较上年增加33.39万元,同比增长18.16%。增长主要原因为根据年度目标任务以及重点工作情况安排增加了相应的业务会议。
5、培训费453.17万元,较上年减少93.63万元。下降原因主要为根据年度目标任务以及重点工作情况压缩了有关培训规模及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