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民党组发〔2016〕36号
厅机关各处室:
厅党组2016年10月10日决定,任命:
吴永建为办公室副主任;
李立为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李春福为民间组织管理局(省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陈诚为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任慧丽为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李长安为省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平为办公室调研员。
免去:
吴永建的救灾处(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李立的省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春福的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职务;
陈诚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慧丽的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李长安的规划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刘海平的优抚处(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