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全省发生洪涝、干旱等7类自然灾害121次,10个设区市66个县(区、市)129.24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15人,紧急转移安置9870人,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407间,一般损坏房屋974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45.59千公顷,绝收6.3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81亿元。下拨白河县突发山体崩塌灾害救灾资金200万元。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向宝鸡市、千阳县、陇县、凤县调拨棉被、棉衣裤、毛巾被、净水器、自发电照明组等5类救灾物资。(其中宝鸡市调拨棉被2500床、棉衣裤2500套、毛巾被2500条、净水器5台、自发电照明组3台;千阳县、陇县、凤县各调拨棉被500床、棉衣裤500套、毛巾被500条、净水器2台、自发电照明组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