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SXMZ/2016-023518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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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3-29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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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3-29 08:16   来源:陕西民政   作者:   发布机构:陕西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公开规定》)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陕西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民政厅网站(shaanxi.mc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东院2号楼民政厅办公室;邮编:710006;联系电话:029-87293639;传真:029-87293634;电子邮箱:mztbgs3@shaanxi.gov.cn)。

  一、概述

  2015年,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有关部署,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

  公开省民政厅落实举措及执行情况,积极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部署年度工作。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及中央重要文件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指示,贯彻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相关部署,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完善厅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厅机关处室大力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

  (二)大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性建设。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建立专项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日常新闻发布相结合的新闻发布制度。制定下发《2015年全省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将全年宣传工作分类明确时效和责任,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突发事件中信息发布的规范化水平,努力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二是逐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改善门户网站交互界面,完善网上信访、信息公开的无障碍通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网友诉求。发挥微博等特色宣传渠道和阵地作用,整合资源规模优势,不断拓展民政信息公开新局面。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培养建设。召开全省民政局办公室主任会和网站管理员培训会,总结和交流了各地新闻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举措,为民政新闻宣传队伍端正态度、认清形势、把握重点、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指明方向。

  (三)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2015年,全省民政网站群站点累计121个,进一步扩大了民政系统各项业务和各个地方的信息共享范围。开发建设了民政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为公众获取民政信息和服务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进一步优化网站交流互动平台,开发意见征集系统,升级留言咨询系统,互动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对网站进行无障碍改造,建设无障碍通道,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推进信息均等化,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民政政务微博管理,加大主动公开的速度和频次,同时围绕民政领域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适时开展微访谈、微调查等活动,致力于传递民政声音,塑造民政形象,收集社情民意,加强政民互动。

  (四)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民政重大惠民政策措施。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统计公告、灾情快报等形式,重点公开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社会工作、老龄工作、福利彩票等领域惠民政策、工作动态和发展成果,便于公众尤其民政对象知晓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工作投入与保障,健全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和归口答复机制。做好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加大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力度。

  1.发挥《陕西民政》门户网站主力平台作用。及时做好民政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形式,充分利用网站图文直播、专题专栏对省民政厅重要业务工作进行综合性宣传报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省民政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83条,其中政策法规及解读类信息17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129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95条、规划统计类信息34条、专题专栏信息512条。对全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考、陕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民政政策知识问答等进行专题处理。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访问量达342万次,日均访问量9.7万余次。

  2.形成信息化媒体群发布合力。切实用足用好省民政厅各类网站及新媒体的集群特征和时效优势,以陕西民政网为中心、省民政厅官方微博、省民政厅官方微信为辅助,121个站群为渠道,形成四位一体式新闻宣传阵地,将党和政府的声音及时传递到群众中去,在增强政民互动、广纳社情民意的同时,进一步拉近了民政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公众对民政工作的认可度和认同感。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省民政厅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省民政厅各项权力进行了界定和分类,并逐项审核,按照保留、转移、取消、下放等方式进行清理,对保留的权力按照规范运行、便民高效和分权制衡的原则,逐步形成省民政厅权力事项细化清单,明确每项权力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

  2.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编制了《陕西省民政厅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在陕西民政网建立“陕西省民政厅行政审批事项”专栏,对省民政厅保留实施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子项、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部门、审批对象等信息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社会意见,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宣传,开展民政领域简政放权改革措施舆论引导工作。

  3.推进行政审批、许可及处罚信息公开。结合《省民政厅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列出的审批、许可事项,对具体审批、许可信息进行公开。

  (三)全面推行行政履职信息公开。

  1.全力推进财政资金及政务运行信息公开。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公开了省本级财政预决算情况,并按照具体支出项目进行了细化。公开了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安排,明确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根据车改要求明确公务用车情况。公开省本级接待安排及经费支出等有关情况。

  2.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项目招标及其完成情况和统计数据,公布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支出情况,接收捐赠情况以及接收军休人员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省民政厅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意见的审核工作,能公开的信息均予以公开,不能公开的信息答复内容坚持通俗、扼要、准确、明晰的原则,必要时采取书面、邮件以及电话同步答复,为申请人解疑释惑。全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涉及社会组织20件、社会事务1件、机关综合性事务5件、其他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省民政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2016年度,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依据,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民政领域行政权力监督和服务职能深化,促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支持。

  二是确定工作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一系列与民政相关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围绕2016年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做好宣传解读、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加强民政重点领域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审批、许可及处罚事项及法律依据公开力度,提高预决算信息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升级改版,力争形成官网、微博、微信及短信平台构成的公开渠道体系,并加强公开界面的简明直观、公开内容的清晰完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注重目录内容的全面性和更新的及时性,保证目录内容与公文印发情况、网站发布内容衔接对应,提高内容的交互化程度。

  四是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在重大节日、纪念日以及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加大相关业务领域的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切实满足群众对切身相关政策的理解把握。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专题和信息,注重互动交流。建立健全微访谈、微活动、微调查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发挥新媒体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民服务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