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XMZ/2020-000011 | 主题分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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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10:13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民政厅 | 浏览次数: | 次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民政厅 |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特向社会公布陕西省民政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陕西省民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新《条例》的各项内容。一年来,陕西省民政厅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到了实处。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通过陕西民政官网、政务微信、微博等方式,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一是继续发挥“陕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开主平台、主渠道作用,通过“民政要闻”、“通知公告”、“市县动态”等栏目第一时间主动公开陕西省民政厅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政策以及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动态、工作信息1506条。二是积极利用陕西省民政厅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和推送相关新闻资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图解等信息744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642条,微博发布信息102条)。三是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中国社会报、人民网海外网等发布涉及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有关新闻通稿、宣传报道600余篇。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推进部门信息公开。部门财政资金使用信息方面,在“陕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及公开报表、2018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等信息。执行和决策预公开方面,在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先后对陕西省民政厅2018年度全省性社会团体和省管基金会年检结果(结论)、省级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及名称变更、2018年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进行了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镇社区组织建设管理规范》(送审稿)情况、撤销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对省级116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陕西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组织管理局设立违规涉企收费举报电话、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电话及邮箱信息、联合人社厅评选表彰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信息公开。
(三)注重公开解读和舆情回应。先后对《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办法》《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试行)、《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方案》等近10余项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重点关注群众切身利益热点问题做好新闻发布,组织举办或参与了5台新闻发布活动1次在线访谈活动。4月2日,召开2019年清明节祭扫服务新闻媒体通气会;4月29日,参加陕西省扶贫办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共同举办“陕西脱贫攻坚”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5月17日,参加陕西新闻广播《枫叶正红》在线访谈;5月21日,省委宣传部与省委文明办共同举办“加强诚信陕西建设 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系列新闻发布会;8月30日,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新闻发布会;11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新闻发布会,党组书记、厅长,分管副厅长出席。
2019年,陕西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回应社会关切和政务舆情应对工作,充分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研判,舆情处理妥善及时。运用舆情监测系统,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对涉及民政系统的舆情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全年累计编发舆情摘要20期。舆情事件发生后,采取主动发声、微信同步推送的方式,快速妥善处置。全年共回复留言2086条,其中网站领导信箱1985条,省政府网站“我向省长说句话”栏目93条,全国信息报送系统网站纠错平台8条。根据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积极推进厅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开通门户网站手机版,增强网站自动检索功能,完善网站管理机制。在领导信箱留言栏目,对网民留言实行手机实名注册,留言回复实行层级审批程序,(厅办公室专人负责留言受理,明确办理时效和部门处室,并向办理人分配,办理结束后可根据留言人选择的公开状态发布),整个留言回复办理环节均设置了手机短信提醒服务。拓展信息公开载体,优化运营陕西民政微博、微信,打造民政
“微服务”平台。构建多样信息渠道,充分发挥网站办事大厅功能,为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切实加强平台发布内容管理,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内容准确性。(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升级完善厅机关协同办公系统依申请公开管理模块,设置来件登记专栏,实行依申请公开整个环节无纸化办理,明确办理流程。在厅门户网站政务模块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丰富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路径。2019年,共受理阅办件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0件。从申请内容来看,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等民生政策和行动是今年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涉及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内容的申请数量继续保持平稳。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部分公开)的5件,占100%;答复“不予公开”的0件。另外,答复“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占20%;答复“信息不存在”的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占20%,告知信函送达1件,电子信箱送达4件。
(五)建立长效制度保障机制。通过多层管理,专人负责,健全完善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做到“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陕西省民政厅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依托协同办公系统对对流转公文明确公开属性,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与公文同步拟定、同步审批(核)。健全审查机制,狠抓层级审核制度落实,强化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力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我厅《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等进行了修订完善和及时更新,并印发了《陕西省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流程、时效对依申请公开进行答复,并电话告知,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1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0 |
24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6 |
0 |
225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3 |
0 |
63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项 |
329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1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1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1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陕西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理解还不够到位。结合新条例的新变化,对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的更新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管理及答复告知还不够规范。对公开范围和主体的界定不够明确,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活动开展还不够深入,政务实践活动形式较为单一。
下一步,陕西省民政厅将紧紧围绕中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精准发力,进一步做好2020年政府公开工作:一是健全、深化工作机制创新。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完善制度规范,稳步推进厅机关协同办公系统依申请公开管理模块运行,确保信息公开事项办理过程简约化和集成化。继续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解读回应。围绕“三个聚焦”,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突出民政核心工作,主动答疑解惑,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三是加大政民互动。细化网站和新媒体运营管理,促进互动渠道创新性融合,提高民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