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XMZ/2023-000024 | 主题分类: | 无 |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08:27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民政厅 | 浏览次数: | 次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民政厅 |
近日,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厅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省民政厅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统称“厅管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厅管社会组织重大活动,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暂行办法》明确,对省民政厅管理的78家社会组织在开展重大活动事前报告和即时报告的12种事项类型、内容、要求及报送材料清单进行规范,明晰细化报告程序及内部流程。
《暂行办法》重点对社会组织涉外和宗教活动、内部管理、设立分支机构、监管责任、风险研判等方面提出规范管理要求。按照省民政厅业务管理职能,明确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慈善事业促进处和社会工作处等相关联系业务处室职责分工。
《暂行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省民政厅厅管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提升厅管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能力水平,有效防范民政领域社会组织重大风险,促进其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