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索引号: SXMZ/2024-000228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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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6 13:09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   发布机构:陕西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8月5日,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与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慈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做好慈善帮扶工作的意见》,动员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的新格局。

《意见》提出,2025年基本建成省、市、县、镇、村五级慈善工作组织体系,初步形成组织化、多元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支撑体系。

《意见》对优化慈善资源供给、不断拓宽慈善参与渠道提出了5项具体措施。

培育发展各类慈善组织。鼓励各类社会主体通过成立慈善组织、设立冠名基金和项目、参与捐款捐物、提供公益慈善服务等形式为困难群众献爱心。大力发展各类扶老助残、恤病救孤、助学助医、文化环保等领域的慈善组织,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现代慈善组织发展格局。

广泛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扶老助残、恤病救孤、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

发展慈善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和专业人员参与志愿服务,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开展慈善服务的力量。

推动慈善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慈善组织提供人才和专业支持,慈善组织依法按章程规定为社会工作提供资金和其他资源。支持慈善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实施公益慈善项目。

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稳步推动“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推进“指尖公益”“链上公益”。做好大型公益平台互联网募捐活动,支持慈善组织利用公益平台募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