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XMZ/2019-000451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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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26 19:56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   发布机构:陕西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韩城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现就加强全省城市养老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增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老有所养不断取得新进展。这些重要指示批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2018年10月24日,习近平在深圳考察接见多位参与和推动改革开放的代表时,与十九大代表、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保育部费英英同志交流时,对儿童保育、老年人服务做了重要指示。2018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托老所考察时指出,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发展养老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补齐短板弱项,破解城市养老难题,加快推进城市养老新发展。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城市养老服务新路径

当前,我省城市养老服务面临着迫切需要补齐的“短板”:一是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滞后于机构养老;养老机构分布不够均衡,存在城区“一床难求”与郊区床位闲置并存的现象,社区嵌入式小微机构少、护理型床位少。二是养老服务业产业链尚未完全形成,老年人健康疗养、老年用品、老年家政服务、老年文化、老年旅游、老年餐饮等服务产业尚未形成规模。三是养老服务人才短缺,养老护理人员严重稀缺,特别是缺乏专业化的健康养老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2019年,全省民政系统要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深入开展城市养老调研工作,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一是摸清城市养老服务工作现状,包括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规模、运营情况及养老服务供给情况。二是聚焦城市养老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补齐服务短板,研究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三是研究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布局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解决城市养老床位布局不均衡的问题。四是针对养老机构许可取消后,研究加强养老机构监管,提升养老院质量的长效机制和管用措施。五是研究鼓励引导发展养老产业,更好满足城市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政策措施。

三、全面落实“十项措施”,推进城市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各级要成立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或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养老政策创制。落实《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会同省财政厅修订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养老院入住失能、半失能护理补贴制度。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住建厅、国土厅按标准要求落实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研究落实措施。各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三)支持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计划资助建设20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8个县级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打造1个市级老年养护机构项目。各地要充分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采取购买、置换、新建和租赁等方式,在城市社区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养老服务站点、助餐点、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院,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到2020年,全省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所主要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全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

(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老年生活照料、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产品用品、老年人康复辅具、老年地产、老年金融和保险服务等养老产业。大力推进运营体制改革,鼓励公办与民办、机构与社区合作,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不超过50%。鼓励各地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投保综合责任险等支持政策。全省扶持培育2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发展养老集团,走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的路子。

(五)积极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西安市、宝鸡市作为第三批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要积极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构建一院(社区小型养老院)、一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一站(养老服务站点)的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其他地市要做好第四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申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六)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2019年确定18个养老机构、20个日间照料中心为养老标准化创建示范单位。出台《陕西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和标准》,对全省养老机构开展星级评定,推动养老院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七)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各地通过兴办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签约职业医师和家庭医生方式等多种方式,提升养老机构、社区、家庭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支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加强护理型养老机构培育,对养老院接收失能老年人给予支持倾斜。到2020年,90%的养老机构、6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能够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30%。

(八)加快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积极推动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起以需求为导向、品牌化运作为载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积极融合为老服务组织、社区卫生机构等,采取互联网+智慧养老、智能化呼叫、APP等多样化信息化手段,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及其他个性化服务。

(九)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居家养老社会服务示范组织,推广西安市碑林区“嵌入式”居家养老模式和莲湖区虚拟养老院的做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引进品牌化连锁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运营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公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可无偿或低偿交由社会组织运营,力争到2020年,每个社区都要培育发展至少1个为老服务社会示范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市场化方式,把适合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

(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省级每年免费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各地要安排一定资金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通过各级民政系统培训和养老机构培训,每年确保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名。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培训上岗制度,落实养老护理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鼓励有条件地市建立养老机构就业补贴、岗位补贴制度。

各地要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各地要于3月底前将推进城市养老服务工作措施报省民政厅。

陕西省民政厅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