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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
发布日期:2024-07-03 16:48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截至2023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85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1.6%,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602万人,占全省人口的15.2%,我省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随着老年人口的日益增多,涉老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老年人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和劳务合同纠纷等方面涉诉风险依然较高。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近日,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统一部署,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

通知明确,要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质增效”行动,将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融入“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完善陕西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专栏,完善适老化改造,提供老年人大字版、语音连读与指读等服务。

通知强调,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大型养老机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选派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进点工作;将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事项纳入老年人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延伸服务触角,在养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养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养老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涉养老服务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全省律师开展敬老爱老惠老活动,重点对困难老人、失独老人、独居老人等群体送温暖、献爱心。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敬老月”、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尊老爱幼中华传统美德,提升“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通知要求,各地司法局、民政局、老龄办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合力为老年人提供普惠、精准、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地民政、老龄部门要将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作为2024年老龄工作重点内容,抓好协调、推进、落实。各地要定期报送工作信息,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展现新时代法律服务行业“助老惠老护老”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