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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陕民办函〔2021〕13号
发布日期:2021-03-08 17:47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韩城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迎接第15个国际社工日,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根据民政部有关要求,省民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汇聚社工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目标

凝聚团结广大社会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宣传展示社会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同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进一步弘扬社会工作专业精神,树立社会工作专业形象,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激励鼓舞广大社会工作者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更好发挥作用,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1日,共7天(3月16日为2021年国际社工日)。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活动内容。紧扣宣传主题,号召动员广大社会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优势、展现风采、贡献力量。以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为重点,全面总结社会工作发展经验,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引导公众支持参与,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度;以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为着力点,科学策划、周密部署社会工作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水平,改善社会工作服务品质;以激励示范和表彰奖励为手段,选树一批政治过硬、躬耕基层、能力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者,报道先进典型、讲述感人事迹,进一步增强社会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社会工作向心力和凝聚力。

活动方式。鼓励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鼓励各级民政部门利用民政门户网站、微信、社区LED屏、电视、报纸、报刊、微博等媒体宣传社会工作政策法规、基本知识、服务项目和成效、社工风采等,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优秀项目巡展、社工风采展播、社工故事宣讲、微电影大赛等活动,推动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体现社会工作职业价值,激发各领域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的积极性,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五、活动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务求实效,结合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分群体、分类别进行宣传策划。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要求,坚持节俭办活动、科学防控原则,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风险防控。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