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民政厅拟组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人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库主要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和儿童福利领域社会服务机构中热心从事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理论与政策研究及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强烈的为民爱民情怀。
(二)在儿童领域法规政策、社会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化、人才培养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或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或在儿童领域从事研究、实践工作5年以上且有一定影响力和实践经验。
(四)身心健康,能积极主动承担和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省民政厅将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库成员参与有关调查研究、评估论证、政策起草、培训授课等工作;委托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邀请参加论坛、研讨会、征文等,广泛听取专家对儿童福利工作的意见建议;参与12345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工作并就相关线索或问题进行咨询或会商;支持参与各地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工作积极、富有成效的专家,省民政厅将适时向专家所在单位反馈褒奖;对专家的优秀成果,将以适当形式向相关方面推荐;对业绩突出,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和行业标志性权威专家,将积极向国家层面推荐。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有意受聘担任的专家,如实填写《陕西省儿童福利领域专家自荐表》(一式三份),提供本人成果材料,于2021年5月30日前以纸质或电子文本形式提交陕西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二)单位审核。经省民政厅初步筛选后进行反馈,然后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把关,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受聘入库。省民政厅将依据聘任条件,结合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专业特长,考虑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业务分布择优聘用,正式建立陕西省儿童福利领域专家库,并在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被确定为专家库成员的,颁发聘书。专家聘期为3年,可续聘。
五、激励机制
陕西省民政厅对工作积极、富有成效的专家将适时向其所在单位反馈;对有关专家的优秀成果,将以适当形式向相关方面推荐;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部门立法的专家论证、规划评审、民政业务第三方评估和标委会委员等,将从专家库中产生。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403号,陕西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邮编:710006
(联系人:刘保彩 闻睿 电话:63917430 639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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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