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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管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陕民办函〔2022〕17号
发布日期:2022-03-16 09:19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各省管慈善组织(基金会)、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省管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范围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厅登记管理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均须参加2021年度年报或年检。

二、年报年检时间为支持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针对疫情防控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同时因西安地区疫情防控实行封闭管理,年报年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延后至2022年6月30日。

自本通知下达之日开始进行网上填报,2022年4月1日起每周一、二、三、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受理年报年检材料(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年报年检要求

对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继续实施年度检查,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并通过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不参加年报和年检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我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年报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罚。我厅将根据需要,确定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基金会),通过随机抽查或专项抽查等方式,重点对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专项基金、对外投资、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检查。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要积极督促自己业务领域主管的慈善组织(基金会)积极做好年报年检工作,按时报送年报年检材料。

四、年报年检流程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民政部年报年检系统→社会慈善与募捐系统(http://csmj.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扫瞄件)。

新登记或新认定慈善组织(基金会)登录账户和初始密码由上级统一配发。网上报送成功后,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需打印成纸质文本,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基金会)一式三份,直接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一式二份。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基金会印章,连同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直接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由法定代表人、监事长签名,加盖基金会印章后,连同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30日前直接报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要求出具。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可从民政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民政部年报年检审批系统→社会慈善与募捐系统(http://csmj.mca.gov.cn),在线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相关材料即收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需要报送的材料

1.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含财务会计报告);

2.2021年度审计报告;

3.2021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4.如设有专项基金,须报送专项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情况。有针对外省和我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而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定向募捐活动和慈善援助活动的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在“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中客观实际地反映募捐收入情况和慈善活动支出情况。

5.陕西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报告表(2021年度)

此表报送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

六、年检对外公布基金会应当于取得年检结论30日内,将年度工作报告及年检结论在各自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

七、年报年检受理地址和相关电话年报年检受理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3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105室。

联系电话:63917531、63917440(党建工作)年报年检系统填报客服QQ群:559124252,客服电话:13146223835、13146981397(见年报年检系统首页)

附件:陕西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报告表(2021年度).docx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