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杨凌示范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韩城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走深走实,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六大保护”,充分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自2022年起,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和网络违法整治行动
依法依规处置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活动。重点整治未成年人网课平台推送网络游戏、低俗小说、娱乐直播等问题;坚决清理网站平台少儿、动画、动漫等频道涉“软色情”、校园霸凌、拜金主义、攀比炫富等导向不良内容;从严处置网络直播、短视频网站平台存在的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畅通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涉未成年人的网络违法不良信息。
二、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行动
推动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实现少年法庭工作归口管理。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健全办案指导、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机制,有效落实犯罪感化帮教和被害人救助抚慰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三、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行动
一体化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发布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做优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
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水平提升行动
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配备,全方位履职。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水平。
五、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反拐”行动
进一步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细化落实各项措施,依法坚决打击、有效遏制拐卖儿童犯罪,确保被拐卖儿童及时得到救助康复和妥善安置。
六、开展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查处行动
加强对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售烟(含电子烟)网点的清理整治,依法依规开展市场检查和行政处罚相关工作。打击卷烟、电子烟销售乱象,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行为。将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相关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范围,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七、特殊儿童医疗保障水平提升行动
全面推开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救助对象范围,享受全额参保资助,积极稳妥提升符合条件儿童医疗救助保障待遇。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益,稳步提升未成年人医疗保障水平。
八、传承红色基因筑牢精神基石行动
提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讲解员水平,讲好党史故事、中国故事、革命故事、英雄故事,厚植爱党、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情感,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垒筑起坚强的精神基石。举办各类少儿文艺展演活动,为少年儿童提供自我展示的平台。继续举办第十届陕西省阅读文化节,做好少儿阅读推广工作。
九、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创建行动
以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推动成功创建一批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国示范县区,全面带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十、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行动
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研究完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处置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推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