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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对140家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3-02-13 18:06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近日,陕西省民政厅依法对140家省级社会组织予以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为持续巩固“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成效,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陕西省民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2021年度检查(年报)及日常监管情况,依法对140家省级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其中,警告63家、限期停止活动47家、撤销登记30家。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63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77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下一步,陕西省民政厅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同时,提醒有关社会组织要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管,按照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不断增强遵法守法意识,提升内部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