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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 大学新生”活动的通知
陕民发 〔2023〕 59号
发布日期:2023-08-23 15:28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各设区市民政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财政局,韩城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彩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实现省委“三个年”活动和高质量发展创新提升目标,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根据省民政厅党组“两统一、两规范”要求,2023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在全省开展“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全省城乡低保家庭和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以及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及人数

省本级福彩公益金2000万元一次性资助今年被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本省城乡困难家庭大学新生4000名,每人资助5000元。

三、资助对象及条件

受资助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全省城市及农村低保户家庭的大学新生。

(二)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家庭大学新生。

(三)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被录取的全部大学新生。

(四)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作为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

四、申报审核程序

(一)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个人可携带身份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明向当地乡镇(街办)提出申请。《资助申请表》(附件2)可在陕西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和陕西福彩网下载。

(二)乡镇(街办)审核公示后,报县(市、区)民政局。

(三)县(市、区)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对上报的资助对象审定后,将《资助申请表》(附件2)、《资助学生登记表》(附件3)上报省民政厅。

五、活动要求

(一)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慈善协会联合举办“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启动仪式。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及时拨付资金。各级民政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积极沟通,确保将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三)各地在审查资助对象时要严格把关,严禁优亲厚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让真正的困难家庭学生得到资助。

(四)各级慈善协会结合此次活动,撬动当地社会资金,带动慈善经济,力争扩大资助范围。

(五)各地民政部门与慈善协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小范围的现场慰问,充分利用此次助学活动契机,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使公益慈善帮困资助活动广为周知。

(六)各县级民政部门要在发放资助金后及时填写《资助发放登记表》(附件4),报市级民政部门,市级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省民政厅备案。

附件:1.“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名额分配表.pdf

    2.“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申请表.pdf

    3.“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申请汇总表.pdf

    4.“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资助发放登记表.pdf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8日

联系电话:省民政厅 王  阳:029-68742256

       省财政厅 顾蕾靓:029-6893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