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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婚俗改革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4:23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全省婚俗改革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充分凝聚和发挥专家力量,有效推进我省婚俗改革,陕西省民政厅委托陕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组建婚俗改革领域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社会组织中从事婚俗改革文化研究、婚姻家庭文化辅导等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熟悉掌握我省婚俗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在婚姻家庭、婚俗改革领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或丰富的实务经验。

(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婚姻家庭、婚俗改革领域从事研究、实践工作3年以上且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三、专家职责

省民政厅将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库成员参与有关调查研究、评估论证、政策起草、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等工作;委托开展婚俗改革相关课题研究;向各地民政部门推介等,支持参与各地婚俗改革工作;对工作积极、富有成效的专家,省民政厅将适时向专家所在单位反馈褒奖;对专家的优秀成果,将以适当形式向《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陕西民政》等杂志报刊推荐。对业绩突出,将积极推荐为国家层面的专家。

四、征集方式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与相关活动的专家,填写《陕西省婚俗改革专家自荐表》(一式三份),提供本人成果材料,于2024年3月20日前以纸质或电子文本形式提交至陕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材料提交后,由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和陕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聘为专家库人选,任期3年,参加相关工作。

附件:陕西省婚俗改革专家自荐表.doc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4年1月 16日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副102号

邮  编:700016

联系人:王老师  029-85202629

邮  箱:sxshzz20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