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个人:
为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养老服务领域中的智库作用,进一步推进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库成员主要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养老服务相关理论政策研究和养老实务的人员,以及其他获取养老行业相关证书的优秀人才组成。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在养老服务法规政策、标准化、质量监管、人才培养、老年人能力评估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或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具有养老、医疗、护理、康复、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大专(含)及以上学历背景。
(四)原则上具有副高(含)及以上职称,或在相关领域从事研究、实践工作5年(含)以上,曾获得行业内认可的研究成果,在该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省民政厅将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库成员参与以下工作:
(一)有关调查研究、评估论证等工作;
(二)邀请参加论坛、研讨会、征文等,广泛听取专家对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意见建议;
(三)指导评估人员队伍建设;
(四)向各地民政部门推介等,支持参与各地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五)省民政厅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四、征集方式
专家库成员采用市、县(区)民政部门推荐及专家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一)民政部门推荐。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可在长期合作且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士中择优向省厅推荐。推荐前应充分征求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意见,填写《民政部门推荐专家审批表》(附件2),由市民政部门汇总本市和所属县(区)推荐情况,填写《陕西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专家库成员汇总表》(附件1),两个附件合并报送。
(二)自荐申报。凡符合专家库成员条件,有申报意愿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可自行下载填写《陕西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专家自荐表》(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报送。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参与推荐的市民政部门以及个人自荐者,于2024年3月26日17:30前将对应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扫描件按时邮寄发送至陕西省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1号凯爱大厦B座10-3B,邮编:710082;邮箱:sxsylfwfz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市推荐/XXX自荐老年人能力评估专家库申报材料”)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联系人:刘海妮,029-87315312,18710624090
杜星慧,029-87314281,18091983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