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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社会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4-12-11 15:29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

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祥和过节过冬,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关爱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和陕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合发起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旨在汇聚社会各界的爱心力量,为需要帮助的人群送去温暖和关爱。现面向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出倡议:

积极响应,主动担当作为。全省各级社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抓好基本民生保障的安排部署,立即行动起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救急难”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发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立足自身专业特点和独特优势,对冬季陷入困境人员实施救助帮扶,帮助困难群众及时解决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多渠道、多形式满足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需求,实现社会慈善力量对政府救助的有益补充。

发挥优势,链接各方资源。鼓励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和社工服务等组织坚持量力而行、精准救助,根据业务范围积极开展公益捐赠、为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增量服务,为暂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纾难解困;鼓励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动员广大爱心企业、爱心人士通过“合力供销”、“消费扶贫”、“返乡过年”、捐赠防寒物资资金等方式向所在镇街、村(居)社区的困难群体奉献爱心;鼓励各级合力团团长单位发挥系统化、网格化、专业化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结对帮扶,与易返贫致贫户、低收入家庭等开展“一对一”对接,不断提升帮扶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鼓励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实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规范有序,确保取得实效。各级社会组织要围绕特殊困难群体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和关爱。可与各级民政部门对接,进一步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会员企业,通过各级民政部门统一调配,向有需要的慈善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捐款捐物,积极参与困难和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帮扶救助。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真诚帮扶、精准救助,合理规划活动流程,做好应急预案,保证交通安全、人员安全、物资安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扩大宣传,凝聚爱心力量。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可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抖快微等线上渠道,加大活动宣传,引导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企业自发自愿参与到社会组织“寒冬送温暖”活动中来。各级社会组织参与寒冬送温暖的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至本级民政部门。省民政厅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和个案事例将以适当形式进行积极宣传,共同凝聚万众一心,共传真情的强大能量。

乐善有恒,大爱无疆。让我们携手并进,在这个冬天,用实际行动关心关爱困难群众,让一份份爱心汇聚成一股股暖流,用真情传温暖,为寒冷的冬天送暖阳!

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陕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