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陕西省民政厅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陕民办函〔2024〕51号)有关要求,省民政厅定于12月开展2024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时间
从省级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及直接登记的473家社会组织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22家开展检查(名单附后),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
二、抽查人员组成
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省民政厅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6名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三、抽查内容
(一)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二)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理事会重大决议执行情况;有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等);
(三)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包括是否严格执行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是否在开展人才评价、技能评定、信用评价、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等达标评比表彰活动中向参评对象直接或变相收取相关费用、是否按照 4 档标准合理设置会费、是否将协会商会服务项目收费情况进行梳理并向社会公布、是否存在变相或强制入会收取会费、多头收费返成、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四)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五)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的情况;
(六)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七)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
(八)分支(代表)机构设置和管理情况;
(九)年度检查情况;
(十)党组织建设情况;
(十一)开展涉外活动情况;
(十二)参与乡村振兴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抽查方式
实地检查前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采取询问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现场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情况。
五、抽查原则
抽查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行,抽查内容、被抽查社会组织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将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陕西省民政厅官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被抽查的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如有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将与年检结果挂钩,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六、结果应用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依法查处。具体按如下分类处理:
(一)限期整改。对社会组织出现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通过整改措施纠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未完成改正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二)行政处罚。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符合撤销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录。
(三)公示结论。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 15 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陕西省民政厅官网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