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 陈* |
来信时间: | 2024-03-12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主题: | 不能和外国人结婚 |
信件内容: | 您好!请问西乡县户籍不能和外国人结婚的规定有相关国家文件支持吗? |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 2024-03-15 |
办理部门: | 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处 |
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陈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11条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第13条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而关于西乡县的密级规定,陕西省婚姻登记处没有权限看到文件或知道密级等级,还望理解。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还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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