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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姓名: 吴*
来信时间: 2024-04-02
是否公开: 不公开
信件主题: 莲湖区婚姻登记处金青松工作态度极其恶劣,不作为,不做律师本职工作,恶意刁难办事人民,拖延双方办事时间。
信件内容: 应写信人意愿,信件内容不在此显示。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4-09
办理部门: 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处
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请依据查询码和查询密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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