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1-30 17: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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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省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省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全部采取年检方式进行,取消年报检查方式(慈善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对象

2025年6月30日前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登记的全省性社会团体。

二、年检时间

2025年度的年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团体,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三、年检程序

(一)线上填报

各全省性社会团体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按照《年检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线上填报。

(二)打印报告书

全部信息填报完成并保存后,打印完整的《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简称《报告书》)一式三份。各全省性社会团体应当认真填写,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提交审核

(1)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将《报告书》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核(业务主管单位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应当按其规定执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完成后,社会团体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报告书》首页及《承诺书》上传至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核。

(2)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将《报告书》提交党建管理机构前置审核(党建管理机构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应当按其规定执行)。党建管理机构初审完成后,社会团体将党建管理机构出具初审意见的《报告书》首页及《承诺书》上传至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提交登记管理机关线上审核。

(四)报送纸质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对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填报内容进行审核,结合业务主管单位意见给予“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果。社会团体线上审核通过后,应于5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通过年检系统打印的《社会团体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三份;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团体,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首次参加年检的;

(2)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的;

(3)2024年度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

(4)2024年期末净资产50万元以上的。

4.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2024年度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社会团体需提交整改报告。

(五)公示结果

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原则上将于9月底前在省民政厅官网进行公告。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将重新确定年检结论。

四、年检结论审查标准

(一)年检中未发现社会团体存在下述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轻微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法人成立条件的;

2.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章程核准的;

3.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4.未按章程规定换届的;

5.未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

6.负责人管理违反有关规定的;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党政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在社会团体中兼职未按规定报批报备的;

7.设立或者管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违反有关规定的;

8.财务管理或者资金来源、资产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9.因内部管理混乱以致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或者开展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0.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违规举办论坛、研讨会的;

11.2025年度因违法违规事项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被管理职能部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12.拒不接受、配合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或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13.未在年检规定时限内补正年检材料的;

14.其他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

(三)社会团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年检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上年度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的;

3.违背非营利宗旨开展活动的;

4.开展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中发现社会团体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情形、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中发现社会团体及其负责人存在涉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形的,依法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地址及咨询方式

(一)年检系统(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org.saxmz.gov.cn/web/login;

(二)年检书面材料受理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3号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105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年检业务咨询63917528。技术咨询:85452555。

附件:年检系统操作指南.docx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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